急難救助 案例
活動紀錄
2024-05-10
~急難救助案~
一、轉介單位:大溪瑞興里 轉介
二、案主:陳先生(42歲)
三、案由:
該個案本身領有中度身障證明,原從事化糞清潔工作,一家四口育有一女(5歲)一子(三歲),因長女出生檢查後也領有輕度身障證明,故個案太太需在家全職當家庭主婦照顧子女,照顧幼兒之餘,也做家庭代工貼補家用。
去年底個案因故手指、鎖骨、肋骨骨折開刀,至今尚未能工作,且長女已經在上幼兒園,僅剩太太做家庭代工微薄貼補家用。
案主現除醫療費用、幼兒照護、生活所需等經濟陷於困境。
經由大溪瑞興里 里長轉介至及時雨協助。
※本案經訪視了解,已備有相關證明文件及經會內討論決定,秉持救急之原則,本會特予補助急難救助金。